貝多芬 G 大調第 20 號鋼琴奏鳴曲,作品。 49號2
第 1 號鋼琴奏鳴曲《第 20 號奏鳴曲》可能是在貝多芬創作第三和第四奏鳴曲的時間左右創作的,但由於它於 1805 年在維也納出版,距其創作近十年,因此它被分配了當時流行的作品和奏鳴曲編號,將其置於中期作品中。就這首奏鳴曲及其前身而言,作曲家的兄弟卡斯帕·範·貝多芬認為它們值得出版。他違背作曲家的意願,將它們送給了一家出版社,從而讓後人能夠聽到原本可能丟失或毀壞的作品。據信,如果貝多芬本人出版這首奏鳴曲,他會稱之為奏鳴曲,因為它的比例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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